烟台黄渤海新区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23-08-14 浏览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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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理念和方式,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

一、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严格纳入标准,规范信息采集、认定、报送和公布程序,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报送,确保奖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实施细则》,对严重失信主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因安全生产等失信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按程序实行联合惩戒,共同推动提升全社会诚信建设水平。

二、将信用体系与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关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将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与安全生产通报、约谈、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实施。企业分类分级信息要与安全生产黑名单、信用等级评价相关联,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纳入日常执法检查,构建基层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激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信用工作。对安全生产信用企业纳入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应减少对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频次,并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金扶持、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信贷融资、评先树优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激励政策,形成良性激励机制。

三、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力争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将“7天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双公示”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四、做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修复。按照“谁处罚、谁纳入、谁修复”的原则,对需要进行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明确告知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方式,积极引导其进行信用修复。不断提升信用修复效能,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推送的信用修复结果及时终止或撤销本单位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或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监管和服务对象,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和信用知识教育活动,在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形成“信用为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集中宣传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规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诚信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引导人们诚实守信、尊德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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