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见成效
“原本以为从土地征收到登记,会经历长达几个月时间,没想到比我们预计的时间提前了至少3个月,这么快的速度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日前,西双版纳州一家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景洪市“交地即交证”的速度称赞不已,对自己能早日开工创造效益一事喜色溢于言表。
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形势,景洪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工作要求,把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推进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围绕制定执行管理制度、树牢为民服务意识、服务设施功能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4个重点,以强力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落实,要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共同联动、扎实推进。”景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开展以来,景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摸清、掌握企业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结果等信息,并回应企业关切问题,聚焦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系统治理等多方面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该市纪委监委抓实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业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对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交叉检查,组织召开督促会,对8家单位进行督办提醒,问责1人;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已督促整改3个,反馈职能部门整改1个;组织20个进驻窗口单位及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共梳理出问题54条,制定整改措施56条。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推动监督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目前,景洪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结率100%;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1个,办结率100%;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推进企业开办“自主申报+信用承诺”制,将相关申请必要材料精简至3项,全程办理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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