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建设顺利通过省商务厅验收
近日,省商务厅印发《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商务信用监管试点验收结果和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3〕1207号),经市级自评、省级初审、专家评审、台账校验等程序,淮安市顺利通过试点验收。
近年来,淮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部署,在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中先试先行,坚持在商务领域行业监管中强化信用监管运用,以信用核查为突破口,以信用监管为重点,以信用监管平台为支撑,扎实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商务行业诚信建设取得新成效。
省商务厅肯定了淮安市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探索信用监管模式、拓展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一是坚持高点定位,在制度机制建设上求“实”。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制定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信用承诺文本;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更新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二是实施分类执法,在提升监管效能上求“真”。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出台《淮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淮安金鹰等8家企业获评AAA级商贸流通信用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构建保障体系上求“优”。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研究下发《淮安市商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部署,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结果运用,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推广应用“信易批”“信易选”“信易展”,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下一步,淮安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继续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更大力度发挥信用在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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